产品分类
LCD及等離子電視----恆定作用力試驗
- 目的
測試器具外殼上的部件,元件及保護結構在操作人員施力作用時是否具備防止觸電危險的機械強度.
- 范圍
適用於器具上操作人員可接觸的下述元件及部件:
a) 作為外殼用零部件以外的元件及部件(方法5.1)
b) 用罩及外殼保護的外殼零部件(方法5.2)
c) 外部保護罩,門及類似保護裝置(方法5.3)
- 例外
若拆下手柄,操作桿,旋鈕及指示裝置的透明蓋等不會觸及到帶危險電壓的零部件,則不進行本試驗.
- 測試設備及裝置
a)推拉力計
b)剛性試驗指
c)直徑
- 試驗方法
5.1 10N恆定作用力試驗
用剛性試驗指施加10N±1N恆定作用力5S於零部件上.
5.2 30N恆定作用力試驗
用剛性試驗指施加30N±3N恆定作用力5S於零部件上.
5.3 250N恆定作用力試驗
用直徑
注:恆定作用力不施加於質量超過
- 性能要求
6.1 接地與不接地的導電外殼不得與危險帶電件接觸.
6.2 接地與不接地的導電外殼,與工作電壓超過1000V AC/1500V DC的帶電件間須保持不小於基本絕緣的電氣間隙或承受相關的高壓測試.
6.3 應連續符合電擊及能量危險的防護(
6.4 不能影響安全保護裝置(如熱斷路器,過流保護裝置及聯鎖裝置)的正常工作.
6.5 如有懷疑,應對補充絕緣及加強絕緣進行高壓測試.
注:不影響安全及防水性能的修飾層出現損傷,裂紋,凹痕和碎片,以及纖維增強的模壓件表面的裂紋等應忽略不計.
- 參照標準
UL 60950-1 E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