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分类
塑胶制品沖擊試驗
LCD及等離子電視---- 沖擊試驗
- 目的
側試器具外殼表面是否具備防止觸及危險零部件的機械沖擊強度.
- 范圍
適用於除下述器具以外的所有器具:
a) 手持式器具
b) 直插式器具
c) 可攜帶式器具
d) 質量≦5Kg的配備聽筒,耳機等傳音附件的台式器具
- 例外
器具的平板顯示屏或平板玻璃不用測試.
- 測試設備及裝置
直徑
- 試驗方法
5.1 水平表面沖擊
試驗鋼球自
5.2 垂直表面沖擊
試驗鋼球自
- 性能要求
6.1 接地與不接地的導電外殼不得與危險帶電件接觸.
6.2 接地與不接地的導電外殼,與工作電壓超過1000V AC/1500V DC的帶電件間須保持不小於基本絕緣的電氣間隙或承受相關的高壓測試.
6.3 應連續符合電擊及能量危險的防護(
6.4 不能影響安全保護裝置(如熱斷路器,過流保護裝置及聯鎖裝置)的正常工作.
6.5 如有懷疑,應對補充絕緣及加強絕緣進行高壓測試.
注:不影響安全及防水性能的修飾層出現損傷,裂紋,凹痕和碎片,以及纖維增強的模壓件表面的裂紋等應忽略不計.
- 參照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