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分类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更改办法
1 图样及文件的更改原则
.图样及文件的更改不得降低产品质量,亦不得违背有关标准的规定,更改
后的图样及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图样及文件的更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同时进行标准化审查,并保证更改
前的原图样及文件有据(档)可查.
2 图样及文件的更改权限.
.自行设计.测绘设计的图样及文件,更改权属设计或编制部门,.
.外购的图样及文件.更改权属购入单位的疫计或编制部门
.统一(联合)设计的产品,技术引进的产品及上级有明确规定的产品图样及
文件更改权按上级规定办理.
.由用户提供与合作生产产品的图样及文件,更改权按合同或协议办理, 如
合同或协议未规定时,更改权属制造厂的设计或编制部门
3 图样及文件的更改顺序
3.1 对需要更改的图样及文件,可按格式1 2.3填写更改通知单.
3.2 更改通知单应经有关部门按技术责任制的规定履行签字手续.
3.3 按更改通知单更改图样及文件.
.统一(联合)设计的图样及文件,由负责保管底图的单位,向持有该底图的复
印图(或副底图)的企业发出通知单副本(或复印图), 该企业根据更改通知
单副本(或复印图)进行更改.
.单台(件)和一次性生产的图样及文件,有明显错误而妨碍正常生产时,允许
先更改复印图,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样机试制的图样及文件,有明显错误而妨碍正常生产时,允许先更改复印图
并作好记录,必要时通知有关部门.
4 图样及文件的更改方法
4.1 图样及文件的更改一般应采用划改:
.将需要更改的尺寸.文字.符号.图形等,用细实线划掉.被划掉部分应能清
楚地看出更改前的情况.然后填注新的尺寸.文字符号图形等.
.当划改不能表示清楚时,在保证更改有据(档)可查的条件下,允许采用刮改
或洗改.
4.2 划改时在靠近图样或文字更改部位,写上更改标记---用加圈的小写汉
语拼音字母表示.
.更改标记一般按每张图样或文件编排, 但对由多张表示同一代号的图样
或文件,更改标记应按全份图样或文件编排,并填写在需要更改的各张图
样或文件上,也可填写在该份图样或文件的第一张上.
4.3 刮改或洗改底图样及文件时,应将原图样 及文件的复印图存档备查,
然后按照更改通知单进行刮改或洗改,并在更改部位附近写上更改标志.
4.4 在更改栏中应填写
.更改标记;
.同一标记下的更改处数;
.更改文件(更改通知单)编号;
.更改日期;
.更改人员签字;
4.5 若图样及文件的底图经多次使用与更改而污损不能再用时,需重描底图.
但不得改变其代号.
.根据最后更改的尺寸,文字.图形等重描新底图.
.新底图更改栏按下列规定填写.
a.标记栏填写上最后一次更改标记.
b.处数栏写上"重描"字样.
c.签字及日期栏由重描后负责复核的人员签上姓名.日期.
.旧底图上应有明显的"作废"标记.并由经办人签上姓名.日期.旧底图或
其复印图亦应存档备查.
.新底图上应有规定人员签字.如新底图上, 不便取得旧底图上原有人员签
字时,则用长仿宋体填写原有人员的姓名.日期.
5 图样及文件更改注意事项
.更改通知单应有编号,其原件或复印件应存 档备查
.通.借用件的图样更改应慎重,不得破坏通.借用性质.否则,应绘制新图样,
另编代号,并相应更改与相关的一切图样及文件.而原借.通用件的图样应
予保留.
.更改后图样及文件,如破坏了互换性, 应改变图样及文件的代号或加注尾
注号,也可绘(编)新的图样及文件,并相应更改与其有关的图样及文件.